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如何办理
一、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如何办理
1、有事前约定的从其约定。
公司法中对于这种特殊的情形没有给出一个解决方案。即使公司法给出了一种解决的方式,此方式也不应该是强制性的,必须允许公司的股东通过事前的约定加以排除。法律的规定应当鼓励当事人对此问题在事前作出约定,以免将来产生纠纷。
2、没有事前约定的情形
若当事人能够在事后达成完全一致,可以依照事后的约定,这里同样需要承认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排除。
3、若当事人事前对此没有约定
事后也不能达成一致,应当按照法定规则来处理。在我国由于没有一个这样的法定规则,则只能按照法理来解决,在此我们可以参考公司法的法理和合伙的法律规定和法理。
二、股权继承有哪些条款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76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北京追债公司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
三、股权继承与股东资格
在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中,诉请确认股东资格的案件时有发生,并逐年增多。以继承方式取得股权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但继承人能否直接通过行使继承权取得股权,又属于《公司法》调整范畴。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股权同自然人的财产一样,在自然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合法继承。但不能不看到,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合资公司,一般还具有人合性的特点。股东之间的关系忽视不得,股东退出或死亡都关系到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由其继承人北京追债公司继承是天经地义,但是否接受该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也关系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所以,新《公司法》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股东资格继承,要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不允许股东资格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公司或其他股东以合理价格收购,则继承人就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只能将继承的股权转让。本案中,被告公司章程并没有排斥性的规定,两原告依法可以享有股东身份和相应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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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系维吾尔语,意为“清澈的水”。阿克苏市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西北边缘、塔里木河上游,因水得名,维吾尔语意为“白水城”, 古为中国秦汉西域三十六国的姑墨、温宿两国属地,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驿站,也是龟兹文化和多浪文化的发源地,素有“塞外江南”之美誉,是阿克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兵团农一师师部所在地。阿克苏市气候宜人、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水源丰富、光照充足、无霜期长,适宜各类农作物生长,全市耕地面积78万亩,森林面积70万亩,草场面积403万亩,全年可以放牧。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商品棉基地,红枣、薄皮核桃、红富士苹果、杏、香梨、葡萄、甜瓜等特色产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是著名的瓜果之乡。阿克苏市是中国重要的优质棉生产基地,已成为新疆重要的棉花交易集散地、轻纺工业聚集地。阿克苏市境南北最长213千米,东西最宽199千米,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塔里木盆地的西北边缘,天山南麓,阿克苏河冲积扇上。北靠温宿县,南邻阿瓦提县,西与乌什、柯坪两县相毗连,东与新和、沙雅两县接壤,东南部伸入塔克拉玛干沙漠与和田地区的洛浦、策勒两县交界。地理坐标为北纬39°30′~41°27′,东经79°39′~82°01′。阿克苏市城区坐落在多浪河畔,位于北纬40°10′,东经80°16′。东北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直线距离666千米,公路里程1010千米。地处乌鲁木齐与喀什之间,扼南、北疆交通要道,为南疆重镇。